談錢傷感情,談人情傷錢。
這段話在事實基礎上是參照了人情義理的層面。
但就理性層面來說,錢、感情是兩回事,錢是錢、感情是感情,會將其混雜在一起的是人的心念作祟。
有句成語叫做「公私不分」,用錢、感情來比喻。 金錢往來是屬於公領域、感情相處是私領域。 這兩者是應當分開的。
但中文字的玄妙就在這了。 「公」字的一半是「私」字的一半。 變成錢與感情相掛勾,而這就是如今混亂的起源了。
如前些時候台大男大生殺人事件即是這混亂的體現之一了。
那復歸原題。 有人會問,你說錢是錢、感情是感情有人可以把這兩者分的很開的嗎?
有。 但分的很開和社會上的經驗價值不同。
那有人會再說,那你上面說的根本廢話。
殷海光在「邏輯新引」中說到這麼一句話。
「邏輯與經驗無關。」
十九世紀前,歐洲人從來沒有看過黑色的天鵝,但黑色的天鵝不存在嗎? 在澳洲。
科幻小說「三體」提出一個假說。 射手。
射手假說是,一個神槍手開槍射向槍靶,每間隔十公分射出一顆子彈,在槍靶上造成彈孔,那假設有一個二維的平面生物科學家發現了一個洞並且在十公分後又發現了,那他就說這個宇宙每十公分就有一個洞,他把神槍手的隨意行為當成宇宙定律了。
這兩個例子說明了甚麼?
經驗的判斷是在有限時間、有限空間作出有侷限的判斷了。
那這和錢與感情有甚麼關聯? 因為錢和感情本來就是兩回事,只是人用經驗的觀察把兩者給混同在一起,造成大家認為這兩個真的有存在某種的不可言說的關係。
學理上探討完後,再來探討人事的部分。
人事的部分,也就是心的部分。
我當兵的時候,有個少校軍官聊到他的婚姻,他說他結婚了也離婚了,因為最好的朋友劈腿他的妻子,他說當下他很想死整天渾渾噩噩,但後來他覺悟了。
感情只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現在他妻子已經不願和他在一起要選擇和其他人再一起,他也不能強求些甚麼,就這樣離了婚。
於是他分享給我的就是這麼一個字。
「願。」
你願不願意? 願意就算不合邏輯、不合道理還是會做。 不願意縱然是舉手之勞也如同泰山之重難以伸手。
但我卻想說,不僅僅是一人的願,而是兩人的願。
但感情變成一方面的容忍時,在怎麼美好的感情都會變質,這裡不能堂而皇之的說,就是不願了。
這樣的說法是不負責任的。 該問的是為什麼不願了? 而不是只看說不願了這個事實。
「菩薩畏因,眾生畏果。」
眾生所害怕的是結果,因為眾生認為不管好壞的因都只要有好的果就重要了。 但菩薩不這麼認為因為果若無因何有其果?
善因善果、惡因惡果,若想有好的結果是要去做好事而不是做壞事。 要想一段感情走得長久是要雙方的經營包容了,而非單方面了。
那,談好不好? 是好的。 怎麼說?
佛門有六通。 其一是他心通。 意即可以知道對方心裡所想。
但是,我是凡人,沒有意外的話多數人都是,我們都不知道對方在想甚麼對方再在乎甚麼。 所以需要透過溝通也就是談話。
但怎麼談比較好? 這需要兩個人有理性的思維,而不是被感性所主導。
被感性所主導只會啟到憤怒、不爽、難過的情緒,無助於事情之解決。
理性思維下則可以分析事情的原因是甚麼? 如何避免再發生? 如何協調?
人是種複雜的生物,心態對,一方對也未必有好的結果。 需要的是雙方的心態是成熟且健康的。
心態怎樣是對? 絕非無止境的包容與體諒,因為推己及人的去想,有誰可以無止境的包容?
假設包容體諒了九十九天,第一百天不包容了難道就是不愛了? 不是了。 而是超出限度了。
而我們往往都只看這超出限度看這一百天,而不去看那九十九天了,這是件可惜之事了,也是值得我們審思一二了。
最後,「談錢傷感情,談人情傷錢。」 這句話怎麼解? 心態是一個解法。
但另個解法是,合理合情的站在對方角度去想並且去溝通並達成共識了。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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