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政治上的話題在台灣社會上甚囂塵上,也許該說從未停歇,只是因應選舉到來更多的人會談論彼此的政治立場。
而在討論政治立場時,常常會有旗幟鮮明的各分幾派,彼此對罵互看不順眼,這點還挺奇妙的。
我一直認為政治雖是可受眾人公評之事,但實不足以成為讓同一塊土地的人變成視對方如寇讎的景況。
針對政治我們所需要討論的是事再來才是人。
討論事是因為我們不能夠因人廢言,不能因為我不喜歡他就代表他講的無一可信。
討論人則是知道這個人一貫的思考脈絡,由過去去推定他的未來可能走向是否為自己所預期。
但在台灣卻是兩者混為一談或是談一不說二了。
混為一談會有甚麼狀況? 就是人=事。 我喜歡的人做甚麼事都是對的、我討厭的人做甚麼事都是要被檢討的。
而談一不說二則有兩種情況,說事不說人以及說人不說事。
說事不說人,也許他在這一件事情上說的是對的但有十件事上是說錯的,你不能隱惡揚善的說,他這件事是對的你怎麼都不看? 朋友,我會看,但我不只看他對的時候我也看他錯的時候。
說人不說事,這個人他的行為從前到現在都不錯,所以他不會有問題。 這陷入了一個偶像崇拜的信仰,人終歸是人,可貴的不是永不犯錯,而是犯了錯有自省的能力。 而偶像是神,神不會有錯,所以沒有自省的能力,只是人是神嗎? 顯然不是。
而上面列舉的三種狀況,常常發生,而我也不太會和朋友去爭論這之間的問題。
在我看來,政治傾向是一種個人選擇,就像個人喜好一樣,你不能夠強迫他去改變,那毫無作用,甚至只會讓他更加反彈。
好比說你打了他的臉,他絕對是想打回來而不是把另外一邊讓給你打一般了。
所以政治之事歸政治,你可以談論但不需要狂熱,因為狂熱只會讓彼此更無交會點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