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憎恨人,憎恨他的惡行,但不要憎恨那個人。 ~美國詩人、律師,布蘭納德。
對此次台灣首起捷運隨機殺人事件,對傷亡者致上誠摯的哀悼。
對於鄭捷死刑與否,這按現行法律來做判決,這就不多加評判。
我反而想討論的不是死刑不死刑,而是其它幾點,因為廢死不廢死,這個命題永恆的對立,要探討我想需要以數篇文章來一一說明而且還會說不得精準了,所以暫時放下這一命題,就其餘幾點來說說自己的觀察。
第一點,社會似乎會標籤化一個人,然後去告訴大眾,他就是該死,彷彿他死了這事就永遠不在發生。 但仔細想想這可能性真的不高了,事情會發生,絕非表面上的幾個關鍵詞,如宅男、電玩、個性孤僻等等,而有它深層結構性的問題,如階級的流動性降低、貧富不均等,當然再討論這個問題,有人可能會說:「他媽的,結構個屁,他就沒錯嗎? 難道是大家的共業嗎?」 「你讓他殺殺看,再來講結構的問題。」
我認同你們的想法,非常認同,但是,檢視結構問題不表示他不必為罪刑負責。 結構、個體,不是討論結構有問題那個人就不用負責,這不是一個非黑即白的二元問題,而是一個不同角度檢視並提供一個治本的構想。
誠如一開始的引言,我們痛恨他的惡行,但不要痛恨這個人,因為痛恨這個人,我們的目光就侷限在是他所以才做這樣的行為,但同樣的行為卻是不同人都可以做的,而鄭捷粉絲團以及部分人的言論也證實了這個說法,如「板橋線給鄭捷、淡水線就交給我了。」 以及「鄭捷容貌俊秀清除社會人渣」等等諸如此類的說詞。
那我們是否該檢視這個行為何以發生以及如何預防,藝人宥勝寫的文章很好,由家庭觀念進行著手,解釋有可能發生的因由以及預防之道,我想這才是我們所要關心的問題。
第二點,部分人認為,因為乘客可能忙著攝影、拍照而不去制止等等,這個我有不太相同的看法,也許是因為我們腦海中並沒有建立一個遇到隨機殺人的「反應模式」因為這在台灣是第一起,沒有前例可循,而當場目擊血流成河、傷者哀號的場面,我想多數人也是首次遇到,所以以此苛責他們不去制止,有失公允了。
第三點,若是遇到相同的狀況該怎麼辦,因為有了前例,所以有了應對之道,如隨身攜帶防狼噴霧、電擊棒、雨傘等,雨傘有分兩種,一般式、折疊式,一般式用尖端對著犯罪者,可以起到嚇阻的作用,折疊式則打開傘面,做阻擋視線的作用,但無論是採取逃跑還是反抗,最重要的是冷靜,以及不袖手旁觀。
第四點,捷運公司,在處理上是否有失當之處,依【521捷運殺人事件,捷運公司真的沒有責任嗎?】此文所述,在捷運尚未到站時,已通報兩次有事故,而要等到到站後的五秒鐘才報警,分差兩分,但代價卻是驚恐與人命,而在批踢踢的fruitlady版友親自敘述下可知道這次災難應對是有所可改正之處。
以上四點,可以給各位在血腥、悲傷中,有另外幾種的思考了。
最後,天佑台灣,一切平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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