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0日 星期五

兩篇文章 與人為善、自我還是偏見

與人為善?

工作繁忙,下班之時往往月明星稀,在回程的路途上,偶爾會有飢腸轆轆的時候,在路上看了一家有賣肉燥飯和四神湯的路邊小店,停下車來和老闆叫上一碗,不料老闆因客人滿座,和我說了聲,「等一下再叫。」 口氣因忙碌而有些躁意。 當下我一愣,心中是想,是要等還是不等? 不等會不會太不給老闆面子,猶豫了一下,決定還是不等了。 在上車回家的路上,我思索了一陣,為什麼我需要為他考慮?

在資本主義社會下,商品的購買與否,除了少數的原料供應,已較無寡占行業的存在,餐飲業更是如此,那既若如此,當我覺得需要等待那可以選擇不買,因為不僅僅只有一家可買。 

那我為什麼要因為等或不等而猶豫? 不是沒有別的地方可買,而是一種鄉愿的情緒在作祟。

我不認為「付錢的是老大」,但我想也不是「付錢的是小弟」,買與賣之間是銀貨兩訖的,而這兩訖是種平等的交換,而既然是平等,我想「客氣」是很重要的。 但當買與賣一方無論因何緣故沒有客氣,那賣方可以選擇不賣,買方可以選擇不買。 實在不需要因為這買與不買之間委屈了自己的情緒。 而為什麼當下會有這種情緒出現? 因為「與人為善」的想法一直是存於我的腦海中,但所謂的「與人為善」是指對人客氣,無論這人是甚麼職業。 而當對方不客氣了,那我也「與人為善」,不與其爭辯態度問題,而選擇當下離去。 這樣子做是照顧了自己也避免了爭執。 我想這也是一種的「與人為善」。 而若是當對方很不客氣時你還照顧他的生意面子,我想這也是一種「與人為善」,不過是鄉愿「與人為善」。 因為你讓對方知道,原來他怎麼搞都還是會有生意,原來賺錢這麼簡單容易。 但時日一長,卻也難保會否有更多的人因此永不在購買廠商的商品,那既若如此,這種與人為善,是善嗎? 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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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還是偏見?

近來看了友人舉了一個新近同事自我的例子,看了有些慨歎。

例子大意如此:同事在表單上只用便利貼署名,造成友人行政上之困難,友人前往溝通,同事說表單上是製表人簽名不是填表人簽名,把製改掉用填才能簽名,友人聽了心想這表單從以前就這樣了也沒有人反應過而且只不過是個簽名不能先簽嗎? 有必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嗎? 沒有考慮讓人不方便嗎? 但最後還是將製改成填,同事才簽名了。

這裡我思考了一陣,才下筆回應,雖然我知道這只是個情緒抒發,但舉這個例子確實不妥當了。

首先,簽名是以示負責及看過且同意了。 所以簽名不是草率也不是因循,而是確實閱讀且沒有問題。

第二,製與填,看似一字之差,卻是差之千里,製是製造,是創始。填是填入,是回答。 出錯了,這兩者誰才是原初負責人? 製表人。 而當製表人有十數人時,該怎麼追究? 全部還是全不? 是株連還是法不責眾? 不管是何者當將責任的釐清給模糊了。 所以一字之差重不重要,重要。

第三,長久下來都沒人反應,這有兩種解釋,一是,大家認為這是小事不值一提。二是,大家都沒有注意到。 這兩種以前者的可能性為大後者為小,但一樣的,無論是何者都反映出一個心態,不夠細心謹慎以及依循舊往。

第四,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點。 「為什麼做對的事要受到指責?」 莫名其妙卻又在現實生活中常見。 那為什麼常見? 因為大多數的人都是不願意改變的。 對的事情往往會與現狀有所差異,而這個有所差異就造成了做對的事等於讓人不方便,所以對等於錯。 很奧妙的等式。 但沒有思考到一點,任何改變都有陣痛期,陣痛期是一個向下的曲線,而到了低點自然會觸底反彈,而若是一昧的認為按照以前就可以了,那只會向下沉淪,難以成長。

最後,希望各位,做正確的事,不需畏懼他人目光,如此,才是幫助大眾的一個方法,由個體的正確進而令全體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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