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作文,又是前些時候看到再爭論,有兩個論點。
一是,認為創意勝過文字華麗。 二是作文本來就無謂創意,關鍵在詞藻華麗。
我想了想,總覺得似乎都只討論到表象的問題,與是和友人談了一陣,友人這麼說到「文章創作是個人對題目的領悟力,進而發揮想像力或感觸,用充滿邏輯性的思考與文筆構成一篇讓人閱讀能切中題目的文章。」
這回答很好,實在切中要害,在我看來創意和詞藻華麗這兩者只是表現形式的不同,創意是屬於將這篇文章用不同的方式表達,很好、很別出心裁,而詞藻華麗則是利用的文字的優美流暢性讓人讀來欲罷不能,這也很好,很文采洋溢。
但是兩者卻沒有說出一個重點。且容我用李安的話來做表述。
「最好的電影,不是你在做一個表達,不是你在說什麼故事,而是你在觀眾心中,激起了甚麼,我覺得那個比較重要。 那是一個刺激,不是一個結果,它沒有答案。」
這段話套用到寫文章我想也是一般。
而英國作家孔拉德也曾說過:「小說的功用『使人們看見』。至於看見的世界是美是醜,卻並非小說的作者所能左右。」
這兩段話互相呼應,其實怎麼表達如何表達很重要我不否認,但真正更重要的是你有沒有一個核心的理念存在,當你沒有一個核心價值在內心中時,你無法去激起他人心中的共鳴你無法讓人從你的文字裡生動的去看見這個世界。
這就是「技」與「道」的分別。
李小龍曾這麼說:「功夫是一種特殊的技巧,是一種精巧的藝術,而不是一種體力活動。這是一種必須使智慧與技巧配合的一種精妙藝術。功夫的原理不是可以學得到的,就像一種科學,需要尋求實證而由實踐中推得。必須順其自然,像花朵一樣,由擺脫了感情與慾望的思想中綻發出來。功夫原理的核心就是道──也就是宇宙的自發性。」
所謂創意、詞藻,那都像是功夫一樣,而核心理念這篇文章能帶給人甚麼能使人得到些甚麼刺激能使人看見些甚麼? 這才是道。 所謂的道,無形無影、無跡無蹤、無始無終,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道,而文章的核心概念就是應當引領人們去看見這個道是甚麼。
佛門,<<大智度論>>這麼說到:「如人以指指月,以示惑者,惑者視指而不視月。人語之言:我以指指月,令汝知之,如何看指而不看月。此亦如是,語為義指,語非義也。」
就像是人拿手指去指這個月亮,你所要注意的不是手指而是那個月亮,更不應當專注手指,而忽略了天空其餘的景緻,手指是指引你找到「道」,而你能於其中得到多少,那是要看你自己的努力了。
這段話的意思是,技巧只能把它看做一種手段,它不是文章所要追求的「究竟」,當只執著於巧技時,卻忽略了真正的意涵,這不得不說是可惜了。
最後以這句話來與各位互相勉勵了,願各位可以
「立象以盡意,得意而忘象。」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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