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 星期五

爭勝? 爭理?

我很喜歡看金光布袋戲。 裡面有位從融會東瀛與中原劍法的宗師,在他的心法初段中有這麼一段敘述。

「以魔入心,以神出招,心法極意,不在魔心控殺,而在神意止殺。」

這段話的意思是甚麼? 以大喜大悲、瘋狂殺戮的情緒入於心中,但用以無比清醒、十分理智的神志來操控它,而真正的原理並不於用情緒來操控殺戮的程度,而是以神志來止戈平息殺戮。 這兩者的區別在於,一者是殺戮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一者則為殺戮是手段而非目的。

而這段話讓我聯想到,以往在與人討論時往往是以勝負為依歸,求勝之心過甚反而令這勝得來是如此可嘆,而沉潛多時才明白對於勝負有之可矣無之無妨,重要的是是否有從討論中讓自己讓彼者讓觀眾有所省思與收穫,而不是沉淪於無止盡的爭鬥當中,而這些想法也貫穿在我這一年與人的討論中,有些論點在我來看是可以來回擊破縱橫捭闔,以前的我會無所不用其極多方攻擊從論述的脈絡到為文的特質至言語的漏洞及過往的經歷等,但多方攻擊贏了又如何? 得來的只是憎恨與堅持己見。 如此為何不「求同存異」點出異議之處不把話給說盡,留予留白讓自己與對方甚至觀者去思考,而不是強迫他人定然要接受自身的論點了。

我很喜歡風雲中泥菩薩所說的這句話。

「凡事太盡,緣份早盡。」

緣分早盡,所以無以再語。

有的時候,爭要理解爭些甚麼? 爭勝? 亦或爭理? 這兩者難以判斷,因為真正的依歸在於自身的心態。 在我想來,理是不可不爭,甚至於無有情面都是可以的,但前提是是在爭理,而不是在爭勝,但由於人是情緒性的動物,縱然在爭理但因為情緒的作動之下反而變成以爭理之名掩蓋求勝之實了。

我一直認為,謹慎克制自身,才有就事論理的基礎,完全理性是難以得見的,而正因為完全理性難以得見,所以才需要克制情緒與發言。 因為惟有如此才能建立一個有效的討論事理的溝通模式了。

最後,分享銀河英雄傳說裡頭楊威利的一段話給各位。

「或許由於絕對的善和完全的惡。這種思想的存在,所以使得人類的精神無限制地荒廢了。自己是善,便將對立者視為是惡的時候,便無法從其中產生協調以及體諒。只不過是將自己加以優越化,並且將打敗對方並加以支配的慾望變成正當化而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