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
最近我看了一本書談到了阿德勒。
裡面有一段我覺得很有意思。 決定論與目的論。
決定論的意思為,「過去」發生的事情造成了「現在」的結果。 而現在之所以如此都是由過去所造成的。
目的論的意思為,問題不在於「過去」,而在於你如何詮釋這個「過去」。
而書中舉了一個例子,年輕人於餐廳用餐,侍者不小心打翻杯子,將水濺於年輕人身上,年輕人暴跳如雷、高聲斥責,意欲侍者道歉,而侍者也果不其然的道歉。
以決定論的概念,是因為侍者弄翻杯子,所以年輕人暴跳如雷。
目的論的概念則為,因為有高聲斥責的目的,才有暴跳如雷的情緒產生。
前者易於理解,後者則不然。 所以書中又舉了一個例子來說明。
母親因小孩子犯錯,對小孩子大聲吼叫,但電話響了,母親突然平靜下來的去接電話,好聲好氣的與對方講了五分鐘的話,等電話掛斷了,則繼續對小孩子大聲吼叫。
憤怒在這種狀況之下,是一種工具,一種脅迫他人達到自己目的的手段。
那該怎麼理解這兩者? 決定論在這裡的意味是,過錯都是「他人」,而不是「我」。 目的論則為,問題是在我要他人屈服於我,所以是「我」的問題。
所以,過去的事實已然過去,重點不在這過去的事實是甚麼,而是該如何去詮釋去運用它。
這就好比在網路上流傳的半杯水的照片。
悲觀主義者看到的是有一半的水沒有了。 樂觀主義者則為,還有半杯的水。 現實主義者說,這是水?還是其他液體?
水是已經存在的事實,那你該如何詮釋它? 你大可以選擇看到空無的一面也可以選擇看到實有的一面,更可以去質疑它是甚麼。
但從來沒有人強制你:
「只能選擇一種角度去看事情。」
當你只選擇一個角度去觀察這個事件時,就好比查理蒙格所說的:「在手上只有鐵槌的人面前,世界就好像釘子一般。」
那世界真的像一隻釘子嗎? 絕對不是。 但讓人畏懼的是,手持鐵槌的人會認為手持剪刀、螺絲起子的都比自己要差了一點,而不是去做一把兼容並蓄的瑞士刀。
所以,從來都不是別人限制你該如何去看事情,而是自己限制自己該如何去看待事物。
數學家雅可比曾經說過:
「反過來想,永遠反過來想。」
當你持著悲觀的想法是,思考樂觀的想法是怎樣的,現實的想法又是如何的。 這樣除卻可以更真確的看待事物外,也可以避免過度沉溺在單一的視野了致使難以自拔。
同樣的,不需要將自身的想法強加於任何一人的身上。
坎伯在<<神話>>一書中提到,東方有種美德,除非他人問,否則你不能施教。 你不能強迫他人映吞下你個人的使命感。而這使命感,與觀點我想是可以代換的。
所以,該不該對他人用悲觀、樂觀、現實態度來看事情並評判其優劣敗? 我想是不必要的。
因為這三種亦或是更多的態度或是觀點,它的作用性是不同的,不是一套用到底的,而是因時制宜的。
所以當與不同觀點的人進行溝通,不是橫加指責說,你悲觀你差勁、你樂觀像白癡、你現實似冷血。莫名其妙的指責,該做的只是:
「溝通不是為了改變結果,而是為了瞭解彼此的思路與人生哲學。」
而為什麼我在文章中會一再反覆提及,樂觀、悲觀、現實是可以互相轉換的? 因為除了真的有所疾病的人外,大多數的人都是沉浸在自己以為的想像中,而沉溺當中的人認為我就是如此難以改變了。但在我看來這是可以改變的。 因為重點不在於「經歷了甚麼」,而在於「賦予」了這段經歷甚麼意義。 而這賦予就是改變了。
最後,警醒自己。
「尊重他人,不管他有甚麼觀點,可以指謬也可以辯駁,但是要尊重他的理念。」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