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7日 星期日

Reluctant Heroe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OFhatyCEhQ
先以這首鎮魂曲緬懷所有因惡意霸凌或者其它因素(久病纏身、特殊疾病或是革命)而選擇自戕的人致上最崇高的懷念。他們在做這樣的決定之前,心理都經過很多爭扎,在憂慮和死胡同與不捨親人朋友之間,來回掙扎。
誠實而言,我之前很不願意去面對楊又穎小姐的新聞(連電視都是關的W),她的事件牽扯到我心中最大的兩個傷痕。
這篇文章,之所以如此命名,是要先以一個"遺族"的身份去評論自戕這個議題,後續才會寫到言論自由應有其界限。(雖然第一部份根本自曝XD,但早就沒差了吧)
壹.自戕
現今社會,四處可見發生自戕的悲劇新聞,但大部份的人士多半在看到這方面的新聞,第一反應或許是悲傷(若因無奈的理由)、感嘆,但如此的情緒卻不會停留太久。



是的,曾經的我也是這樣。
但那一年發生了改變我一生的事,沒錯,正是你們知道我存在於某處的那年。
我的父親受家族性遺傳的痛風、壓力誘發的乾癬及多年值班而產生的高血壓纏身六十年,而在生命走向尾端的前兩年發現了阿滋海默症及帕金森氏症,發病初期只有些微的異狀和相關的憂鬱症狀,但這兩者在當時都是需要長期治療及看護的,甚至有極大可能性無法治癒。
最後以自戕的方式結束了生命,用大量其熟悉且最有效降血壓的藥物。
真正離開某處到現在這中間的過程,就不作多述。


我只是想說,自戕者看似自私且無情,但往往實際的狀況比表面下有著更深的原因。
而以旁觀者的角度評論,也無法對當事者有太多的幫助,甚至以此為一種傷疤而限制了所有,可以讓創傷症候群消失的紓發管道。
給與自戕者最深的祝福及祈禱,幫助遺族或其它有關的友人走出失去的創傷,回歸正常生活才是比較有助益的方式。
提及過去的原因,不是搏取同情或安慰,而是希望不論看這篇文章的人是誰,都能珍惜你所愛的親人或朋友,在他們還願意對你顯露感情或分享任何事的時候,記得及時去察覺他們真正的需要。有時候,傷害難以挽回。縱使你無法回應,也請表達你的為難。因為,有時候,機會和幸福不會永遠存在。
貳.言論自由
      基本上,我贊成『不以傷害他人為要件』而能夠保障自身權利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而所謂『不傷害他人』,不只是羞辱、謾罵、批評、指責,詛咒這幾樣簡單的方式。言語有很多種包裝模式,能夠將惡毒的話以優雅的話語包裝,或是無法瞭解他人做出某種行為的動機或用意,就大肆以自以為瞭解態度去指正或以個人立場去做評論,甚至超出應當有的範圍,雖然看似中肯實在,但其實只是無聊的帶風向罷了。
      除此之外,每一種想法,都有其存在的意義。只要不涉及到個人的人身攻擊或者因其私事而擴及評判他人的職業盡責與否,都是可接受的範圍。
    人的思想是流動的,很有可能因對某單一事件的看法或群眾意識觸及根本不相關的領域。這點就像是新聞媒體所製造的輿論,將各種不同的想法渲染,而把一件事原本的樣貌去做改變。
   個人對自由的定義並無那麼多層分界,也無多數或少數的界限。自由的存在,是以『不彼此傷害』,『互相溝通』做為前提,建立起這個制度之後,才有能夠達成對『所有人而言都自由』的環境。
   人在追求某些事物之時,若沒有公法律的限制,及私道德的規範,是往往會超越界限,也會超越一個人心理上正常所能接受的情況。而這樣的狀況會發生,通常也與所用的媒介有關,不論是文字、書籍、影音,甚至是網路,這些都可以達到傷害他人的目的。
   其中最為可怕的是『網路』,因網路是唯一最可透過匿名性去製造輿論,當發展過頭時最終就能造成傷害的工具。我們可以說這是人為的使用不當,但卻不能去否認網路本身就已存在著『匿名』的機制,不論匿名者怎麼樣的評判,你都無法對他們實行合法且合理的制約。((這點真的很有切身之痛(笑)
   每個人可以表達各人的思想,這是生命本身賦予的權利。只是在說出與別人不同的看法,甚至覺得某些人的看法不合社會的"多數觀念"之前,不能單純地認為反駁、指責這是我們個人的自由,而隨意直接以最直率的語句去表達,甚至以一個不是很瞭解事件或是情況的局外人身份來做評判。因為事件有許多種不同的角度,但卻有深及淺的兩層分別,都可以從這些角度去看待一件事情的真貌。
    在『不彼此傷害』這項前提之下,還可以延伸出『在真實下的討論』的基準。這分別可以用個人案例和之前『珣珣事件』中的珣媽與洪浩雲醫師現今彼此觀點不同所產生的社會輿論作一討論。
     我們系上近日有個證照考試,因其強制性和高額報名費造成全系同學不小的反彈。一開始某班級的一位學生發表了中肯且符合全體學生立場的文章,對於底下學弟妹造成了不小影響。但是隨著同一件事情在不同班級老師的描述方式漸為眾人所知,才可以發現這是此班級的老師口頭上表達的意思,讓學生產生了眾多不滿且不解的感受。
     系上『可以不考』的但書是確實存在的,縱使他是少數才能適用的狀況(若有其它生涯規劃)而高額報名費,因作業需求只能在報名之後才會藉由獎學金的名義退回(若真不行繳交,系辦會先發出),至今程序作業只過五天。雖然此張證照的考試方式可以說無任何實質意義,但是就他的文章發佈,包含大一生對系上的誤解已逐漸擴大,甚至已經達到新一波的『逢甲傳奇』,有人準備藉由此事控訴校方,系所與企業勾結,或是系所不尊重學生權益。(再說其實反對的原因,大多是認為穩進事務所,未來三十年絕對不會依賴此物,或者1,200可以拿去吃大餐、買球鞋之類的說法,PTT寫得真的很好聽......個人有一個家境相對貧困的朋友,對此事毫無抱怨。)。總而言之,這件事已對後續謝師宴邀請老師及主任和畢業生出席率的運作產生間接影響,久遠的影響是學生的誤會和反彈,會不會導致學弟妹在獎學金的權益受損(經費50%以上由某校友捐助),這我不得而知。但可預見的是,下一屆已對這項課程產生負面印象。(如此在意的原因之一,也是主任是我大一讓我轉進會計系的恩師啊!!!..據我所知她是很關心學生的師長。)
    發佈文章是他的權利,以及對這件事發表意見同時也是權利。但以個人觀點預先去猜測學校的作業速度或是以個人班級老師的缺失狀況推及其它兩班,這些言論做了太多推想,雖然出發點源自好意。
     再說珣珣母親與洪浩雲醫師最近的紛爭,個人只對珣珣有著敬意,但對她母親抱有疑惑,為何能夠在因自身疏失製造一場悲劇之後,將這樣的悲劇成因完全推卸給當初中華電信的工程車司機,事過境遷之後再說著我們當時也有承認錯誤,但是請你們關心珣珣。(太多"神奇"事蹟不多贅述,其餘請參考此篇之演變圖
    事隔多年,本看到珣珣已可上學,就算眾多不幸中之大幸。但隨著近日新聞的演變,又重新把後續的事件影響重溫一次。雖然現在可證明洪浩雲醫師未充份瞭解整個車禍狀況(現已更正),但珣媽的態度卻也顯得較不成熟,並且隨便指責他人之不同意見為網軍攻擊更是完全未反省當時錯誤的方式所造成的傷害。
    對兩方而言,目前的爭執都是在維護他們的言論自由和表達思想的自由,卻忘了彼此尊重的權利以及各自粉絲向對方攻擊的程度,而洪醫師在這層面上的表現卻又顯得比珣媽成熟。
    最後再說楊又穎小姐,我實在覺得她很傻,身為一個曾經有共同感受的人而言(可能比她更慘烈XD),為了不知名的人或者是不值得的朋友選擇自殺這條路,但或許是內心那種孤單而又深切感到背叛的感受,和演藝圈的壓力,擊倒了這其實還很年輕的生命。
    或許楊小姐或許真的有做過那些被他人抨擊的事件,但並不代表這些事能夠在任何公開的場所去做批評或指正,甚至以污辱及嘲笑性的言語去討論。
    在此在提供一個過去在柯林頓緋聞案其中女主角的演講和簡介:
鍵盤前的你聽著:羞辱的代價,遠比你以為的大

羞辱的代價 (拜託有看到的點這個!!!其它影片也很棒,非常值得你們無聊的時候一看WW)

      自由與「放縱」不同。自由伴隨著「責任」。能自律,有清高的人格、能堅忍冷靜,才能夠真正享受自由-池田大作
 
       最終,希望所有人,不論是誰,都可以擁有真正受到尊重的自由。  

P.S 大力懇求,請注意紅字吧XD 這個系列的影片真的很棒WWW











 

  
     
   
     










































1 則留言:

  1. 論述的很棒。

    在首段的自戕,有兩篇關於憂鬱、自殺的文章可以分享,而這兩篇文章也是友人分享於我並問其看法,從而催生出"選擇"這篇文章的因由。

    而這兩篇文章分享如下。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29800777.A.45E.html 悲觀者眼中的世界

    https://www.dcard.tw/f/talk/p/152669 請收回「自殺不能解決問題」這個口號

    這兩篇文章,一篇是以設身處地的同理心去發想,一篇則是當事者的自訴,可以一觀,觀後會對姑娘的自戕這段論述有更為深刻的了解。

    再則,第二段的言論自由,有幾點是觀後有些想法的,特此表述一二了。

    第一點,文中提出傷害不僅僅是羞辱、謾罵、詛咒這些直接的方式,這點很正確,傷害確實也有間接隱微的方式。而間接方式我未在"言論自由的小感"中提出,是疏忽之處了,感謝姑娘的補充。

    而我之所以不把批評、指責納入是因為,批評與指責不完全是惡意的,所以我不將兩者納入傷害他人的直接方式,因為與我看來,批評與指責部分時候是基於客觀的立場,而若是基於客觀的立場進行這兩項行為時,會感到傷害者實在是因為不合己意而感到傷害而非因惡意而感到傷害了。

    另者則為,我們如何可以去了解一個人的真實動機? 因為連他也未必然了解他自己了,所以盡自己所能理解者去理解並給予評論,這在我看來是可以且合理的,當然姑娘的意指是連查證、觀察都無的人隨意的以一己好惡給予評論,這確實是不妥、不善之處了。

    第二點,關於網路、匿名的問題,我和姑娘倒有不同的看法。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水就好比是網路,它能夠去促使資訊的流通也可以令知識普及化,但同樣的它也可以用來做於犯罪之用,因由是甚麼? 姑娘中有述,是人為。

    這就好比水可以用來運載貨物,但同樣的也可以怒濤洶湧的吞人壞物一般,水性無善也無惡,覺其善惡的是人,網路也是一般,真正的問題並不在於網路而在於人的心態。

    網路於一九九零年代向大眾開放,至今不過二十五年餘,而人的惡念從珍古德從人類的近親黑猩猩的研究中可以看出,惡念的存在是兩百萬餘年的演化產物,所以問題在於人如此去遏止惡念而不是歸罪於網路的存在了,因為縱然無有網路,黑函、謠言、陰語、詭謀,歷史從來不絕書了。

    匿名性的利弊問題,可以去思考,究竟是要因弊而廢利亦或因利而容弊? 這點可以從南韓施行網路實名制五年後廢止來觀看,畢竟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南韓因為「狗屎女」事件,進行了所謂後台實名的方式,使用者必須用真實姓名以及身分證號進行登入,而實施一年後,首爾大學調查,實名制制度令誹謗文章的數量從13.9%減少到12.2%,總計減少1.7%。

    而造成的後果是,網路論壇的平均參與者由2585人減少到737人,七成的減少率。 而駭客的入侵竊取資料更對網路實名制進行一次重擊,南韓於二零一零年人口約莫五千萬人,此次入侵有三千五百萬筆的資料洩漏。

    而至此南韓政府表態將逐步廢除網路實名制,爾後韓國憲法裁判所判決網路實名制違憲,是故廢除。

    判決中的概念為。

    「綜合衡量,網絡實名制的弊端遠甚於公益性。」

    所以我們也承認,人的問題確實事會將物有所濫用、錯用的情形。 但針對這個趨向要做的是如何防範、遏止、警告的作用。 而這個防範、遏止、警告的作用從何而來。 從法律。

    隨著科技的進步以及全球性的協定,透過IP的追查,縱然是利用境外當作跳板,也都是可以追查的到的,所以匿名發言超出限度,以IP的追查是能夠定位九十%的使用者,但社群網站則部分規避了這個問題,如同楊小姐的事件,是難以向臉書公司取得匿名者的資料,而這也顯示法律仍有其侷限性,只是也因為如此,才需要有全球性的協定出現,只是這需要時間了。

    匿名的好處是甚麼? 可以用假名講的真話,那為什麼要用假名講真的話? 因為危險。 為什麼危險? 因為牽扯到既得利益者,他們掌握權力,可以對講真話的人進行報復,從而使真話假性消失,但真實不會因為掩蓋而消失,它就有如一個壓力鍋,當將排氣閥給塞住了,壓力鍋只會不斷的蓄積壓力,最後爆炸。 而匿名制則是提供一個壓力出口,讓真實能有顯現的可能。 當然劍有兩面刃,好處如此壞處自然是濫用的問題。

    而兩相權衡比較,是要因利容弊亦或因弊廢利? 我個人是取前者了。

    我很贊同姑娘所引的這段話。

    「自由與「放縱」不同。自由伴隨著「責任」。能自律,有清高的人格、能堅忍冷靜,才能夠真正享受自由。」

    絕對的自由是甚麼? 是強者為尊、贏者全拿的自由? 沒有法律約束的自由? 這樣的自由只會有一個人會有暫時的絕對自由。

    為什麼? 今天有個胖虎,他的力量很強,很多人都輸他,所以它可以享用大多數人的東西,但會有一個強大胖虎比他還厲害他則享有胖虎以及很多人的東西,但強大胖虎外又有一個超強胖虎比他還強,而超強胖虎外又有最強胖虎。 但最強胖虎會老會病,這時又會有個究極胖虎來取代他,所以自由是需要在法制下才有保障的存在了。

    熱狗與張震嶽有首歌叫做離開。

    裡頭有段歌詞分享給姑娘。

    「在Real World,我用真名說假的話
    Another World,我用假名說真的話
    有點疑惑,我也開始變得有點掙扎
    在我的兩個世界裡,分不清真假。」

    真與假? 實與虛?

    「至人之用心若鏡,不將不迎,應而不藏,故能勝物而不傷。」

                     ~莊子內篇應帝王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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